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厘清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明晰各级支出责任提供了遵循。
《安徽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对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等7个方面地方财政事权进行逐项研究,在统筹考虑安徽省财政体制实际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省、市及市以下财政事权。其中,将制定省级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按照不同的管辖权限、受益范围、影响程度等,将基于新领域新业态新增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确认为省级或市及市以下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王晶晶)